一、场地
场地面积必须能够容纳竞赛规程规定的运动员同时也场比赛。场地环境安静、清洁、通风良好、室内明亮,运动员背后不得有镜子或任何反光物体,桌面至垂直2米上空,至少有100(lx)以上的照度,并安排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的安全疏散通道。
二、牌桌
桌面为正方形,边长为80~95厘米,高度适中,平稳牢固(亦可使用通过审定的自动麻将机)。如使用木质或石质的牌桌面时,上面应铺桌布及与桌面面积相同的桌垫,厚度不高于0.5厘米。
三、座椅
每张牌桌配5把座椅(包括裁判员座椅),大小高低与牌桌相适应。
四、记分表
用于记录比赛成绩。
五、方向标志
比赛场地应在自然方向的东方设直径为60~90厘米的“东”字牌,以便确定运动员就座的方位。
六、计时钟
比赛现场应在明显位置悬挂一座标准竞赛计时钟。
七、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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